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向浏阳市鸿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授信业务,为授信类关联交易。该户授信金额120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本行于2026年3月11日向其发放贷款1笔、金额7000万元,到期日期2029年2月6日。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浏阳市鸿达投资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何泽红
注册地:浏阳市淮川街道人民东路6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旅游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与本行关联关系:浏阳市鸿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浏阳市鸿达投资有限公司是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浏阳市鸿达投资有限公司贷款利率按本行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计算,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笔关联交易为贷款用信交易,交易日期2026年3月11日,交易金额为7000万元。交易发生后,该户用信余额共计11500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6%;其所属集团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用信余额共计108300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4.69%,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6年2月4日本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与浏阳市鸿达投资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关联交易符合本行有关重大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同时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湘公网安备 430181020002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