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要提示
1.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本行董事长李寿树、行长胡琦文、财务机构负责人黄俊平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章 本行简介
中文名称: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浏阳农商银行)
英文名称:Hunan Liuy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简称:Liuy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法定代表人:李寿树
注册地址:湖南省浏阳市浏阳大道1号
邮政编码:410300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3656383
其他情况:
1.本行成立批准文号:湘银监复[2010]134号
2.营业执照注册号:914301005549155361
3.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
第三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利润总额 |
821868168.17 |
818191898.88 |
净利润 |
651315417.89 |
632625230.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51315417.89 |
632625230.86 |
主营业务利润 |
820926498.17 |
803553016.51 |
营业利润 |
820926498.17 |
803553016.51 |
投资收益 |
81854983.81 |
850515354.66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941670.00 |
14638882.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01929451.66 |
-1045393314.9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87551635.64 |
301492354.08 |
资产总额 |
56460834682.40 |
49324770659.48 |
负债总额 |
50566077919.29 |
43812530479.03 |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
5894756763.11 |
5512240180.45 |
每股净资产 |
3.29 |
3.09 |
资产利润率 |
1.23% |
1.32% |
资本利润率 |
11.39% |
11.79% |
二、报告期拨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专项准备 |
期初余额 |
1129076921.76 |
报告期计提 |
335261037.79 |
报告期收回 |
44385009.46 |
报告期核销 |
150256343.90 |
期末余额 |
1358466625.11 |
三、截止报告期末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标准值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总资产 |
|
56460834682.40 |
49324770659.48 |
贷款总额 |
|
31661110062.07 |
28557203543.11 |
其中:正常类贷款 |
|
31097368286.15 |
27994483583.49 |
关注类贷款 |
|
87304013.51 |
113024591.70 |
次级类贷款 |
|
274374339.43 |
316441206.01 |
可疑类贷款 |
|
199047150.63 |
130785626.73 |
损失类贷款 |
|
3016272.35 |
2468535.18 |
总负债 |
|
50566077919.29 |
43812530479.03 |
存款总额 |
|
46919118147.29 |
40490969250.52 |
资本充足率 |
≥ 8 |
16.10% |
16.19% |
核心资本充足率 |
≥ 4 |
15.59% |
15.79% |
流动比率 |
≥ 25 |
111.38% |
101.99% |
存贷比 |
≤ 75 |
67.48% |
70.53% |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
|
248.53% |
354.63% |
流动性匹配率 |
|
189.15% |
194.93% |
核心负债依存度 |
≥60 |
79.01% |
79.56% |
流动性缺口率(90天) |
|
26.02% |
27.76% |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 |
≤20 |
0.39% |
0.55% |
不良贷款比 |
|
1.5% |
1.57%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
≥ 100 |
201.60% |
756.59% |
利息收回率 |
|
99.51% |
99.64% |
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 集中度 |
≤ 10 |
8.49% |
8.58% |
非同业集团及经济依存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 |
≤ 25 |
12.52% |
13.02% |
集团客户关联度 |
|
8.51% |
12.89% |
注:有关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存款总额包括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个人活期存款、个人定期存款、银行卡存款 、财政性存款、应解汇款、保证金存款。
四、报告期内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及变化原因
1.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期初数 |
1792000000.00 |
227961809.52 |
2549313952.83 |
970893426 |
-27931793.28 |
2785.38 |
5512240180.45 |
本期增加 |
|
16437363.36 |
193172669.27 |
130222167.06 |
651315417.89 |
1164.77 |
991148782.35 |
本期减少 |
|
|
|
|
608632199.69 |
|
608632199.69 |
期末数 |
1792000000.00 |
244399172.88 |
2742486622.10 |
1101115593.06 |
14751424.92 |
3950.15 |
5894756763.11 |
2.变动原因:资本公积增加系依据相关办法规定计提了股权激励基金通过利润分配形式转入;盈余公积增加系依据2022度利润分配方案而计提了法定与任意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增加系依据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而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第四章 股本金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金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股本总额为179200万股,其中法人股权90675.2万股,持股比例50.6%,自然人股权共计88524.8万股,持股比例49.4%。法人股中,国有企业股17920万股,持股比例10%。自然人股中,非职工自然人股权共计52756.48万股,持股比例29.44%,职工自然人股权共计35768.32万股,持股比例19.96%。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金变动情况如下表:
|
年初数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数 |
一、境内法人股 |
906752000.00 |
0 |
0 |
906752000.00 |
二、自然人股 |
885248000.00 |
12363173.00 |
12363173.00 |
885248000.00 |
三、股份总数 |
1792000000.00 |
12363173.00 |
12363173.00 |
1792000000.00 |
二、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总户数为869户,其中:境内法人股东25户,自然人股东844户,其中职工股东684户,其他社会自然人股东160户。
2.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三、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法人代码 |
住所 |
认购股份(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43018171211505XM |
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 |
17920 |
10 |
2 |
浏阳市中洲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
914301817722575277 |
浏阳市金刚镇 |
9640.96 |
5.38 |
3 |
浏阳市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430181MA4LDGQH22 |
浏阳市关口街道四季花城小区长兴大厦 |
7705.6 |
4.3 |
4 |
浏阳华坤投资有限公司 |
91430181696241661W |
浏阳市镇头镇江东村 |
7168 |
4 |
5 |
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
91430181712116677W |
浏阳市官渡镇田郊村 |
5376 |
3 |
6 |
浏阳市和顺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
91430181066376027W |
浏阳沿溪镇建设居委会 |
3404.8 |
1.9 |
7 |
浏阳市元凯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
91430181584902672H |
浏阳市金刚镇沙螺村 |
3404.8 |
1.9 |
8 |
湖南腾飞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914301817968939748 |
浏阳市生物医药园 |
3225.6 |
1.8 |
9 |
湖南鹏翔星通汽车有限公司 |
9143018174836257OU |
浏阳市永安镇永东路 |
3225.6 |
1.8 |
10 |
湖南庆泰花炮集团有限公司 |
91430181712115463W |
浏阳市金刚镇上黄村 |
2150.4 |
1.2 |
四、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
(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
报告期末,合并持有本行5%以上股权的股东共3户,基本情况如下:
1.浏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本行179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为我行第一大股东。 该公司于1999年4月1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法人代表:熊玮。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及配套建设;政府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保障房及小区改造建设;交通项目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油(汽)库、加油(汽)站的建设;停车场建设;停车场运营管理;道路自动收费停车泊位的建设;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建设、运营、管理;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高科技产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房屋租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场地租赁;健康医疗产业项目的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性质:国有独资企业。
股东情况: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100%控股。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浏阳市北正西商业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浏阳河花木有限公司。
2.浏阳市中洲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单独持有本行9640.9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38%,为第二大股东;集团合计持有本行15235.3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5%。该公司于 2004 年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建红,向我行委派了董事(李昌开)。
经营范围:烟花类爆竹类生产销售。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李昌初持股50%,李昌开持股10.66%,李子仁持股6%,西藏融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3.34% 。
对外投资: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通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单独持有本行股份5376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3%,为第五大股东;集团合计持有本行1075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该公司于 2001年9月19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宇伦,向我行委派了董事(黄光辉)。
经营范围: 烟花类:组合烟花类(含亮珠,B、C;无亮珠,C)级、喷花类(B、C、D)级、升空类(旋转升空,C)级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7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加工;通用仪器仪表的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黄光明持股40%,黄依萌持股14%,黄天伦持股14%,袁菊持股10%,屈湘水持股10%,黄宇伦持股10%,黄光辉持股2%。
对外投资: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创意焰火大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颐和隆贸易有限公司、浏阳金信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明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浏阳市隆顺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浏阳市隆昌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浏阳市颐嘉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浏阳市和顺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二)其他主要股东
1.浏阳华坤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本行716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为第四大股东。该公司于 2009年11月24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志明,向我行委派了董事(黄志明)。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实业投资(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黄志明持股比例98%、黄瑞华持股比例1%、黄瑞容持股比例1%。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坤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
2.浏阳市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本行7705.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为第三大股东。该公司于 2017年3月8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693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汤华泉,向我行委派了监事(汤华泉)。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浏阳浩华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5%,浏阳博轩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5%。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湖南腾飞冶金物资公司
持有本行3225.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8%,为第八大股东。该公司于 2007年2月7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邓飞,向我行委派了董事(曾素芳)。
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及金属矿的批发;国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邓飞持股100%。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娄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渝水湘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双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冷水江湘淮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湘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安化湘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湖南鹏翔星通汽车有限公司
持有本行3225.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8%,为第九大股东。该公司于2003年4月1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6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胡鹏填,向我行委派了监事(胡鹏填)。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气设备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自有厂房租赁;改装汽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智能装备制造;农业机械生产;工程机械制造;机电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生产专用车辆制造;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农业机械零售;电子产品零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机械配件零售;通用设备修理;机电设备的维修及保养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集装箱维修;农业机械维修;电气设备修理;基础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五金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胡建明持股35%,张静霞持股15%,胡鹏志持股10%,胡鹏欢持股10%,胡鹏艳持股10%,胡鹏平持股10%,胡鹏填持股10%。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鹏翔致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湖南鹏翔众辰科技有限公司。
5.长沙恒佳铝业有限公司
持有本行2150.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该公司于2003年3月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3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蒋继明,向我行委派了监事(蒋继明)。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贸易代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蒋继明持股55%、蒋丰产持股45%。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恒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遵义恒佳铝业有限公司、长沙领航投资合伙企业、汨罗振升恒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6.湖南柏加建筑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本行179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该公司于2001年7月10日在浏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1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苏兴友,向我行委派了监事(周开明)。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古建筑工程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混凝土制造;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房屋装饰;花卉、园艺作物的种植;花卉作物、林木种子、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的销售;林木种子、沥青混凝土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周开明持股38.00%、苏兴友持股9.94%、周坤持股8.30%、刘学文持股7.94%、马宗陆持股7.23%、张美进持股3.97%、罗德文持股3.00%、刘朝持股3.00%、胡爱云持股2.12%、倪军武持股2.12%、姜应得持股2.08%、林竹初持股1.99%、杨标持股1.46%、罗世明持股1.06%、刘春林持股1.06%、林松明持股1.06%、苏中午持股0.93%、龚德帮持股0.79%、李迎飞持股0.55%、周仕明持股0.53%、胡小艳持股0.54%、陶上元持股0.53%、向灿辉持股0.40%、周德良持股0.26%、张美双持股0.26%、邱宏量持股0.26%、夏繁荣持股0.26%、贺界凡持股0.19%、林飞秋持股0.17%。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投资情况: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浏阳市柏加劳务有限公司、浏阳市仁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华生科技有限公司、浏阳神木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湖南佳建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柏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报告期内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贷款60643.4万元,占全行贷款比例1.91%,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报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备案。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向湖南银保监局备案,并在相关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六、主要股东出质银行股权情况
(一)股权质押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质押股权股东40户,其中法人股东14户, 自然人股东26户;质押股权41145.4万股,质押率22.96%。
(二)股权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被冻结股权股东2户,其中自然人股东2户,被冻结股权235万股,未发生法人股东和主要股东股权被冻结情况。
(三)质押股权表决权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对质押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50%的股东,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第五章 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董、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
姓名 |
性别 |
任职单位 |
职务 |
董事、监 事类别 |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 |
是否在公司领取津贴 |
李寿树 |
男 |
浏阳农商银行 |
董事长 |
股权董事 |
是 |
否 |
胡琦文 |
男 |
浏阳农商银行 |
副董事长、行长 |
职工董事 |
是 |
否 |
彭建刚 |
男 |
湖南大学 |
教授 |
独立董事 |
否 |
是 |
李 平 |
男 |
湖南大学 |
教授 |
独立董事 |
否 |
是 |
李昌开 |
男 |
浏阳市中洲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股权董事 |
否 |
是 |
黄志明 |
男 |
浏阳华坤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股权董事 |
否 |
是 |
曾素芳 |
女 |
湖南腾飞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财务部长 |
股权董事 |
否 |
是 |
黄光辉 |
男 |
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股权董事 |
否 |
是 |
曾显和 |
男 |
浏阳农商银行 |
支行行长 |
职工董事 |
是 |
否 |
赵辉 |
男 |
浏阳农商银行 |
支行行长 |
职工董事 |
是 |
否 |
余中付 |
男 |
浏阳农商银行 |
村行管理部主任 |
职工董事 |
是 |
否 |
寻文欣 |
男 |
浏阳农商银行 |
监事长 |
职工监事 |
是 |
否 |
黄云霞 |
女 |
湖南外国语大学 |
财务处副处长 |
外部监事 |
否 |
是 |
汤华泉 |
男 |
浏阳市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股权监事 |
否 |
是 |
胡鹏填 |
男 |
湖南鹏翔星通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股权监事 |
否 |
是 |
蒋继明 |
男 |
长沙恒佳铝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股权监事 |
否 |
是 |
周开明 |
男 |
湖南柏加建筑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股权监事 |
否 |
是 |
陈建成 |
男 |
浏阳农商银行 |
支行行长 |
职工监事 |
是 |
否 |
毛圣 |
男 |
浏阳农商银行 |
副行长 |
|
是 |
否 |
姚斌 |
男 |
浏阳农商银行 |
副行长 |
|
是 |
否 |
二、高管变动情况
2022年,我行董事长为李寿树,行长为胡琦文,监事长为寻文欣,副行长为毛圣、姚斌,未发生变动。
三、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本行现有独立董事2名,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能依法依规,勤勉尽职,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事项,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并致力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全年出席董事会,其中彭建刚6次、李平6次,股东大会1次,来行工作时间累计为16天,保证了充足的履职时间,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持。
四、对董、监事、高管人员的津贴薪酬安排
报告期内,根据对董、监事的综合评价以及高管的经营管理目标任务年终考评,给予非执行董事4人、非执行监事4人合计8人履职税后津贴 23.488万元;独立董事2人履职税后年津贴9.52万元,外部监事1人税后年津贴4.76万元;高级管理层成员5人合计税后薪酬269.96万元。
五、员工的人数、专业构成、教育程度
截止2022年末,本行共有在编员工714人(其中内退2人,长病休1人),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1人。在职员工中:管理人员157人,占21.99%;银行业务人员557人,占78.01%。其中:技术人员244人,占34.17%;内部会计财务人员(含技术人员)350人,占49.01%;研究生以上学历36人,占5.04%,大学本科学历413人,占57.84%,大专学历216人,占30.25%,中专及以下学历49人,占6.86%。
第六章 本行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和完善了财务、信贷、人事、科技、安全保卫、稽核等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细化了本行的管理。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本行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不断地修订与完善,严格按照《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合法的权利。本行建立健全了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和机制,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2.关于股东与本行:本行的股权相对分散,无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股东,本行前五名最大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本行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本行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5名,非执行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董事、独立董事均能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下设综合委员会,薪酬提名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由董事会聘任专人负责。其中董事会综合委员会履行董事会办公室、信息科技委员会、资产负债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及村镇银行管理、洗钱风险管理职能。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权监事4名,职工监事2名,外部监事1名,人员构成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下设提名与监督委员会。本行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本行财务及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本行制定了较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工作;本行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及本行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相关信息。
6.关于部门设置和分支机构设置:报告期末,本行内设人力资源部等19个部门、1个总行营业部,淮川支行等42个支行、百宜分理处等36个分理处,共79个营业网点,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浏阳农村商业银行组织架构图
第七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根据本行章程规定,并报请湖南银保监局同意,本行于2023年2月24日在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应到股东868人,总股份179200万股,会前实际登记参加会议股东860人,所持股份178984.96万股,占股本总额的99.88%,符合法定要求。因股权质押超过监管要求的股东40户,所持股份41589.816,实际参加表决的股东为820户,所持股份137395.144万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财务收支报告
4.2022年利润分配和股金分红的方案
5.2023年财务收支预算报告
6.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7.2022年度董、监事履职评价及薪酬安排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八章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报告期末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率 |
主营业务收入 |
1659012085.87 |
1727879816.51 |
-3.99% |
主营业务利润 |
820926498.17 |
803553016.51 |
2.16% |
净利润 |
651315417.89 |
632625230.86 |
2.9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87551635.64 |
301492354.08 |
691.91% |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的原因是:一是存贷利差缩小,二是资金业务收益率下 降。
(2)主营业务利润增加的原因是:一是稳步推进信贷投放,二是稳健做好资金业务,三是有效降低存款成本、管理成本和风险成本。
(3)净利润增加的原因是:主营业务利润增加。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的原因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增加。
2.报告期末总资产与所有者权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报告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率 |
总资产 |
56460834682.40 |
49324770659.48 |
14.47% |
所有者权益 |
5894756763.11 |
5512240180.45 |
6.94% |
变动的主要原因:
(1)总资产增长的原因是贷款和债券规模扩大;
(2)所有者权益增长的原因是年末利润分配转入。
二、报告期本行经营情况
1.年度经营情况
本行主要经营情况如下:截至2022年12月末,全行各项资产564.61亿元,较年初增长71.07亿元,增幅14.47%,其中各项贷款316.61亿元,较年初净增31.04亿元,增幅10.87%;总负债505.66亿元,较年初增长67.54亿元,增幅15.42%,其中各项存款469.19亿元,较年初净增64.28亿元,增幅15.88%;所有者权益58.95亿元,较年初增长3.53亿元,增幅6.37%;不良贷款占比1.5%;实现总收入27.6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22亿元;资本充足率16.1%,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5.59%,杠杆率9.34%,拨备覆盖率285.13%,拨贷比4.29%。
2.主要表外资产项目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22年末余额 |
2021年末余额 |
应收承兑汇票 |
151027919.07 |
55469164.21 |
三、业务数据摘要
1.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及各级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五级分类 |
金 额 |
占 比 |
准备金计提比例 |
正常类 |
31097368286.15 |
98.22% |
1.50% |
关注类 |
87304013.51 |
0.27% |
3% |
次级类 |
274374339.43 |
0.87% |
30% |
可疑类 |
199047150.63 |
0.63% |
60% |
损失类 |
3016272.35 |
0.01% |
100% |
合 计 |
31661110062.07 |
100% |
|
2.报告期末不良贷款情况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占比为1.5%,较年初减少0.07个百分点。本行在控制和化解不良贷款方面采取了如下主要措施:一是严把信贷质量关,规范贷款操作程序,认真做好贷款三查工作,不断加强贷款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能力,全面提升信贷规章制度执行力。二是全力强化不良清收,持续推进表内外不良贷款自主现金清收工作,抓好“到期贷款收回率”和“新增不良贷款”两个关键指标,充分运用表外不良贷款管理系统和观察期不良贷款分析系统,加强与法院金融执行专案组的对接联系,去年共计完成表内外不良贷款自主现金清收1.37亿元。三是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浏阳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追责认定和处罚实施细则》及本行相关规定审查追责,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行为,提质了信贷管理。
3.逾期未偿付债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逾期末偿付债务情况。
4.重大表外项目的有关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表外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承兑汇票 |
151027919.07 |
55469164.21 |
5.本行面临的各种风险与相应对策
(1)本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在经营中主要面临以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操作风险(包括结算风险、技术风险、系统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商誉风险等。
(2)本行在抓紧建立符合农村商业银行监管要求的风险控制框架体系基础上,建立了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全面引进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
为防范和化解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信用风险,在信贷投向管理方面,针对2021年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本行坚持“小额存款最稳定、小额贷款最安全、小额客户最扎实、小额业务最亲民”的“四小四最”理念,以金融村官为载体,不断深化“党建共创、金融普惠”行动,全面落实“六稳”“六保”,积极做优“小额农贷、小额商贷、小微企业贷”三大拳头产品,夯实客户基础,严筛信贷投放对象,严控大额贷款规模,严防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加大“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着力调优信贷结构,确保全行贷款业务稳健发展。
在权限管理上,依据业务风险大小、业务规模、资产质量情况、管理水平、所处地区诚信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基层的信贷权限;充分利用授权控制手段,根据形势变化实行动态管理,提升风险控制能力;
在审贷制度方面,基层支行和总部均成立了贷款审批机构,实行审贷分离和贷款集体审批制,基层支行建立健全风险经理机制,充分发挥风险经理的把关堵口作用;
在授信管理方面,本行集中力量控制贷款风险集中度和关联企业的贷款风险,出台了相应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集团客户和关联企业授信业务;
在资产保全方面,通过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和充分计提损失准备金等措施,化解、弥补损失。
完善市场风险防范机制,督导业务部门执行各项产品定价策略和管理制度,加强和改善资产负债管理,对内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对外密切与监管部门、同业、客户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大对利率变动、汇率变动、大额资金变动等方面的监控力度,确保能及时发现、识别风险,提高风险应对和应急处理能力。大力加强操作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对所有业务,包括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隐患进行排查,从营销、风险管理和运营三个环节建立严密的防范机制和职责。本行流动性相关指标较好,不存在流动性指标超标、资产负债期限严重错配、同业负债依存度高等问题。本行注重流动性风险监控和管理,充分挖掘风险管理体系的潜能,严防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案件交叉触发的流动性风险,通过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检测和控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对流动性风险的演练,加大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为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活力松绑解压,优化资产机构,拓宽融资渠道,适度发展表外业务,提高风险抗压能力。对于涉及其他风险的业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建立相应的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补偿的管理机制,强化本行的统一管理与内部控制,监控经营业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3)呆账、坏账核销政策按财金(2017)90号《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有关规定执行。
6.本行内部控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本行以切实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为核心,结合市场和政策变化,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方面入手,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随着新产品、新业务的陆续推广和体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加大风险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的力度;强化制度建设,创新信贷管理流程,规范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预警、监测与处置,及时有效化解风险损失;严格业务操作流程,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切实防范风险;准确把握宏观形势,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有效化解利率和流动性风险。从业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通过新制度的出台和对原有制度的完善修订,增强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与适应性,以制度建设规范业务发展。
四、报告期内本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分析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增 减 |
主要原因 |
总资产 |
56460834682.40 |
49324770659.48 |
14.47% |
资产规模同比增长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4286962.00 |
466914360.00 |
8% |
投资力度加大 |
债权投资 |
13838683888.69 |
13426243663.48 |
3.07% |
债券投资力度加大 |
固定资产 |
247793266.78 |
249935889.37 |
-0.86% |
处置闲置固定资产 |
总负债 |
50566077919.29 |
43812530479.03 |
15.41% |
负债规模同比增长 |
所有者权益 |
5894756763.11 |
5512240180.45 |
6.94% |
利润分配 |
主营业务利润 |
820926498.17 |
803553016.51 |
2.16% |
收入同比增加 |
投资收益 |
81854983.81 |
850515354.66 |
-90.38% |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调整到利息收入科目核算 |
净利润 |
651315417.89 |
632625230.86 |
2.95% |
收入同比增加 |
2.会计报表中变动超过30%以上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21年12月 31日 |
2022年12月 31日 |
增减 |
变动的主要原因 |
存放系统内款项 |
1312099710.46 |
4251111048.62 |
223.99% |
存放系统内款项增加 |
应收利息 |
361734207.22 |
63223260.06 |
-82.52% |
新会计准则上线资金业务应收利息核算发生变化 |
其他应收款 |
1788307.96 |
7742764.47 |
332.97% |
垫付购买村行股金款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 |
263236841.24 |
/ |
新会计准则上线核算科目调整 |
长期股权投资 |
785789132.65 |
524008000.00 |
-33.31% |
新会计准则上线调整核算科目 |
财政性存款 |
23383988.29 |
14394258.56 |
-38.44% |
财政性存款减少 |
待结算财政款项 |
10268539.03 |
17003181.95 |
65.59% |
待结算财政款项增加 |
应解汇款 |
3030709.25 |
883747.39 |
-70.84% |
应解汇款减少 |
保证金存款 |
96804397.73 |
143340351.73 |
48.07% |
保证金存款增加 |
同业存放款项 |
743410983.15 |
1129977811.51 |
52% |
同业存放款项增加 |
应交税费 |
-61994489.01 |
-9200213.94 |
-85.16% |
2021年预缴企业所得税 |
利息收入 |
1714768588.98 |
2490861334.63 |
45.26% |
新会计准则上线债权投资利息收入调整到利息收入科目核算 |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
99746159.39 |
143927120.52 |
44.29%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增加 |
其他业务收入 |
4164828.96 |
1985515.82 |
-52.33% |
租赁收入减少 |
汇兑损益 |
0 |
13121692.22 |
/ |
增加汇兑损益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 |
-3627398.00 |
/ |
新会计准则上线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投资收益 |
850515354.66 |
81854983.81 |
-90.38% |
新会计准则上线债权投资利息收入调整到利息收入科目核算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30290596.57 |
40180564.48 |
32.65 |
口袋零钱手续费支出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16439785.83 |
5987823.52 |
-63.58% |
政府补贴收入减少 |
营业外支出 |
1800903.46 |
5046153.52 |
180.2% |
罚没支出增加 |
五、本行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导致重大资产损失的情况
六、 科学分析2022年形势:要抓住发展中的机遇:从宏观层面分析,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全球化浪潮在调整中继续向前,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利条件没有变,新的经济增长点将不断涌现,我国有信心、有底气,也有能力、有条件,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从中观层面分析,浏阳“强省会”的机遇空前叠加,使命空前重大,势头空前强劲,作为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关键一极,浏阳迎来中部地区崛起、湘赣边区域合作、长株潭都市圈、金阳新城开发等利好政策,浏阳的战略空间、发展格局、开放水平都将得到历史性提升,浏阳“挺进前五强,加快建成‘两个中心’”的脚步不断向前。从微观层面分析,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地方金融排头兵、普惠金融领跑者,我行乡村振兴示范行的优势地位持续巩固,“客户支撑发展、文化引领队伍”的战略理念更加坚定,金融村官的大众口碑不断向好,百姓银行的商誉品牌深入人心。要补齐发展中的短板:一是同业竞争力不强,政策把握能力有待提升,产品服务存在同质化,人缘、地缘的优势地位逐渐被弱化。二是发展支撑力不强,信息科技平台建设滞后,数字化转型较慢,科技、法律等专业性人才储备不足。三是队伍执行力不强,等客上门的“大爷”思想仍然存在,资金过桥、借冒名贷款、空存空取的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合规意识有所淡薄,以社为家、以行为家的敬业精神不够凸显。四是创新推动力不强,缺乏对市场定位和客户需求的准确分析,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动力不足,金融创新力度不大。五是文化引领力不强,“小融稳”企业文化上墙推动缓慢,缺乏行之有效的企业文化落地机制。
七、2023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2023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在省联社以及监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客户支撑发展、文化引领队伍”的经营理念,以“冠三湘、进五强”为奋斗目标,聚集普惠金融、金融村官、管理提质、风险防控、队伍建设、文化自信等六大合力,全力打造“小、融、稳”特色标杆银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而不懈奋斗!
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各项存款较年初净增45亿元,日平存款净增32亿元;各项贷款净增34亿元,表内不良贷款占比控制在1.45%以内,表内不良贷款自主现金清收6000万元以上,表外不良贷款自主现金清收6000万元以上,表内外不良贷款清收动户数不低于5000户;手机银行营销40000户,当年有效收单商户数不低于17000户,标准信用卡活卡量19000张,国际业务结算量1.5亿美元以上;实现利润总额8.28亿元;收入成本比控制在32%以内,综合费用率控制在20%以内,资本利润率达10%以上,资产利润率达1%以上,资本充足率达15.6%以上,拨备覆盖率不低于上年水平;省联社经营管理等级评定、经营绩效分类考核分别保持一级、A级以上,央行评级保持三级以上,银保监监管评级保持二级以上;全年不发生重大经济案件和安全事故。
2023年主要工作措施:
为扎实推进2023年度工作,就是要把握工作主动权,全面统筹抓好“六个聚力”:
(一)聚力做实支农支小,在积极践行普惠金融上开新局
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坚守服务实体主阵地。在贷款准入上,加强有效信贷投放,切实强化集中度管理,全力做小做优做强。在贷款对象上,积极拓展“新市民”客群,全力挖掘“新市民”客户。瞄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群体,做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档评级工作,稳妥参与孵化型、成长型小微企业融资,做到百分百全走访。在贷款利率上,推行差异化、精准化降息,提升市场竞争力。在贷款投向上,贯彻落实浏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坚持以农为本,加强与农业农村局、担保公司、供销社等机构合作,坚持扶持重点产业,积极为低碳经济、绿色制造、清洁能源提供金融服务。
二是坚持创新转型,点燃发展活力主引擎。不断丰富“浏阳快贷”业务品种,增强线上获客能力。加快国际业务创新,为客户提供便利化的外汇服务。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开展票据类资产交易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开展数据治理行动,开发机器人应用平台。加快智慧厅堂建设,积极布放智慧柜员机,确保机具布放率达到50%以上。
三是强化客户维护,聚焦服务提升主战场。抢抓春节黄金期,开展“线下大拜访、线上大营销、主动大让利”活动。强化与村支两委的战略合作,提升“三资”管理平台使用率。不断提升“口袋零钱”市场占有率,精准营销个体工商户群体,巩固移动支付优势地位。大力推动互金业务系统上线运行,重点做好新版手机银行回迁工作,持续开展“九免一补”行动,推出“持农商卡、过幸福年”新年大礼包活动,以减费让利吸引客户流量。
(二)聚力抓好金融村官,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上抢新机
一是提高站位强认识。将金融村官教育培训摆在首位,开展“十佳”金融村官评选活动,举办金融村官年度总结大会,编写金融村官履职案例集,把好的故事讲出来,把好的典型立起来,把好的口碑树起来。
二是统筹规划强推进。坚持“全员当好金融村官”的理念,秉承“五四三二一”的工作纲领,扎实推行走访全覆盖、员工全参与、活动全连接、服务全融入、考核全挂钩“五全”工作法。坚持主动“走出去”,“融进去”,“沉下去”,推行“一员四链”模式,以金融村官为纽带,协同党建、产业、服务、文化“四链”融合发力,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三是优化作风强管理。严格执行金融村官考核管理办法,推行“月清年评”考核机制。打造普惠金融指挥平台,实现对金融村官履职的静态展示、动态演示、实时连线等功能。将金融村官考核纳入客户经理星级评定,对排名靠前的在评先评优、岗位晋升上给予优先考虑,对排名靠后的下调等级或调整工作岗位。
四是打造品牌强服务。擦亮金融村官名片,打造“金融村官+”的品牌。推动“金融村官+党建共创”,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搭建政银合作桥梁。推动“金融村官+业务拓展”,深入开展“百名金融村官帮千企”“金融村官走千访万”行动,切实放大金融村官的差异化竞争力。推动“金融村官+惠农快贷”,实现“普惠授信、清单管理、线上全办”。推动“金融村官+社会服务”,践行扶贫贷款主办行的责任担当,完成好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放任务,积极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
(三)聚力推进管理提质,在主动提升金融服务上创新绩
一是推动运营管理提质。发挥星级网点的示范引领作用,稳步推进网点提质改造,结合浏阳“东进南拓”的规划部署,在保持全行网点数量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加快新城区网点布局,推动老旧网点翻新改造。强化大堂经理服务能力,优化客户动线管理,采用互动式厅堂营销,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把优质服务作为发展的竞争力,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推行运营管理标准化建设,狠抓涉案账户管控工作。
二是推动信贷管理提质。完善信贷系统基础数据治理,优化信贷业务流程,遵循限期办贷的服务宗旨,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对有紧急需求的客户实行“特事特办”,打通审批提速的关键节点。用好“惠农快贷”产品,探索实行无纸化办贷。培优客户经理队伍,逐步提高营销人员比例,加大客户经理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构建风险经理履职能力评价体系,提升风险经理履职能力。
三是推动村镇银行管理提质。推动主发起行履职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抓好六个方面。抓好高管履职评价,坚持村镇银行联点责任制,主发起行高管每年现场履职不少于2次。抓好股东行为规范,规范股东资质审查和行为管理,建立股东负面行为清单,实施列表管理。抓好信贷有效投放,坚定村镇银行深耕普惠金融的战略定力,严控大额贷款投放,拓宽做实小微客户基础。抓好不良贷款风险防控,切实加强表内外不良贷款清收,实行不良贷款台账式管理,确保表内不良贷款占比控制在1%以内。抓好财务成本控制,实行财务全面预算制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抓好人才队伍培育,制定员工年度培训计划,选聘村镇银行内训师,建立员工成长档案,切实提升队伍执行力。
(四)聚力管控各类风险,在着力推动夯基固本上立新功
一是树立质量效益的意识,切实化解不良贷款风险。实行不良贷款动态管理,推行责任制和销号制,严控不良贷款新增或反弹。加强诉讼费及案款规范管理,严把诉前审查关,进一步节约诉讼费用,提高诉讼案件执行效率。持续做好不良贷款自主现金清收,加强司法清收处置力度,建立公、检、法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金融执行专案组的作用,加大对失信“老赖”的惩戒力度,切实提升不良贷款的清收成效。
二是树立合规经营意识,有效防范违规风险。健全内控合规制度,继续完善经营状况快速诊断机制,及时发现经营漏洞,规范内部管理。常态化开展假借冒贷款的非现场监测与整治,做到落实责任,限期处置。强化非现场审计的科技运用,将员工监督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实现从“人管”到“技管”的跨越。加强合规文化建设,组织合规知识竞赛、合规知识线上答题活动,按期发布“合规周记”,提升全员的合规经营意识。
三是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全行大局平稳。完善安防工作体系,实现门禁、报警、身份识别等子系统的集成统一。开展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综治维稳等相关知识培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声誉风险管理,用好湖南舆情通平台,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测,畅通与政府机构、监管部门、省联社的舆情应急处置渠道,对声誉风险隐患做到早预警、早识别、早处置。
(五)聚力强化人才队伍,在切实厚植发展优势上绘新图
一是树立鲜明导向,靶向对标引人才。坚持“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原则,拓宽选人视野,以市场化、公开化、透明化选聘新员工。不断优化员工队伍结构,坚持扁平化管理,明确员工岗位职责范围和权限,强化正向引领和反向约束,实现岗位权、责、利深度匹配。
二是突出严管厚爱,多管齐下育人才。健全培训管理机制,搭建常态化教育培训体系,注重培育内训师队伍,积极选派高管、中层干部、业务骨干等人员充实到内训师队伍,完善内训师考核评价制度,实现“以讲促训、以训促学、以学促干”。积极开展业务技术大比武,将比武结果纳入员工星级评定,全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
三是坚持以岗择人,人岗相适用人才。注重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建立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档案,持续进行跟踪培养与动态评估。拓宽人才成长路径,鼓励员工参加职业资格和职称认证考试,提高员工持证比率。突出重素质、重实绩、重口碑的“三重”原则,创新干部考核选拔方式,畅通员工晋升机制,通过推进员工轮岗交流、进城考试评价、“行长助理”选拔等方式,培养一支专业型、复合型人才队伍。
四是着眼长远发展,搭建平台留人才。发挥季度劳动竞赛的激励作用,不断优化绩效考核,提升一线员工的薪酬“含金量”。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实现员工绩效“按日考核,按周通报,按月兑现”。选优配强团委班子,选聘一批“善作为、有担当”的年轻员工加入团组织,增强年轻员工行动力。畅通与年轻员工的沟通交流渠道,定期开展员工心理健康疏导,增强员工适应力与认同感。
(六)聚力坚定文化自信,在加快打造企业品牌上谱新篇
一是以文化促企业形象提质。丰富“小、融、稳”企业文化体系,确保统一价值理念、统一发展战略、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行为规范“四个统一”。要推行统一价值理念,传承发扬“四小、四融、四稳”的文化核心价值,浓厚“小、融、稳”特色文化氛围。要推行统一发展战略,保持支小支微的战略初心,坚定不移地走普惠金融之路。要推行统一品牌标识,设计“小、融、稳”企业文化logo,实现“小、融、稳”企业文化上墙,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要推行统一行为规范,让员工深入品读《普惠金融的浏阳密码》图书,共同回顾浏阳农商银行一代接着一代干的奋斗史,牢记前辈们一张蓝图干到底的拼搏史,增强员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使命感。
二是以文化促员工风貌提升。开发“小、融、稳”企业文化课程,拍摄“小、融、稳”专题宣传片。积极搭建“一网一微一刊”宣传平台,做亮官网平台,实现官方网站“专人”管理。做强新媒体渠道,创作接地气、有人气的短视频作品,增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的关注度。做好内刊宣传,建强通讯员队伍,以“小、融、稳”企业文化为主题,组织系列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基层先进典型,讲好背包银行的温情故事。
三是以文化促经营管理提效。围绕“小、融、稳”主文化,全力构建“小、融、稳”子文化,实现文化建设与经营管理“同计划、同落实、同督导”。编写“小、融、稳”企业文化案例集,梳理全行经营管理典型案例,进一步挖掘企业文化创造力。举办企业文化宣讲活动,培养“小、融、稳”企业文化讲师,实现以文化促提质、以文化促发展。
八、2022年利润分配
根据本行聘请的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202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2186.82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17055.28万元,净利润65131.54万元,2021年未分配利润为142.52万元,减去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系统上线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调整2935.69万元,2022年可分配利润62338.37万元。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省联社年度决算文件(湘信联办[2022]234号)及本行《章程》规定,拟定2022年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511.11万元。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3022.22万元。
(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2806.16万元。
(四)根据股权激励办法提取期权股激励基金 1643.7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 向股东分配利润26880万元。2022年度按2022年12月末股本金179200万股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5元(含税,自然人股利由本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共向股东分配利润26880万元。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未分配利润为1475.14万元。
九、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局)反洗钱工作要求,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反洗钱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技术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风险和业务产品风险的内部控制等实现了规范化。我行认真组织好反洗钱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反洗钱氛围。全行反洗钱工作开展顺利,全年未发生涉及洗钱和恐怖融资的责任案件。本行明确反洗钱组织架构,董事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监事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方面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洗钱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对洗钱风险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高级管理层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总部反洗钱主管部门设反洗钱岗位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1名,各业务部门设兼职反洗钱岗位人员8名,支行(含下辖分理处)设兼职反洗钱岗位人员136名,全行共有147名反洗钱合规管理人员,均具备反洗钱岗位资质。目前,全行在岗员工有455名通过中国金融培训中心培训取得反洗钱岗位资格。本行严格按人民银行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全行营业网点电子显示屏常年滚动播放反洗钱标语口号,营业厅均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资料,大堂经理负责向公众讲解反洗钱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在10月份开展了“2022年反洗钱宣传月”的集中宣传活动,本行派驻全市各乡镇的金融村官集中深入街道、社区、乡村、企业、校园举办含反洗钱在内的金融知识讲座,全行宣讲247次,接待受众4万多人次。本年度自主组织或参与5次反洗钱业务培训,共参与620人次,培训覆盖董事、监事、高管、业务条线相关负责人员、反洗钱岗位人员。本行对全辖79个分支机构进行了反洗钱专项检查,稽核审计部对被检查机构逐个下达了事实确认书,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本行反洗钱主管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跟踪督促。专项检查没有发现需追责处罚的较大违规情况。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本行持续探索构建可持续、覆盖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运行机制,制定了《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切实发挥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核心引领作用。本行坚持“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原有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规章重新修改完善,针对近年来发生频率较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制定了专门的应急预案措施,在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情况下,充分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强化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按照“事实清楚、渠道畅通、快速高效”的办事原则,重新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各条线部门是服务投诉的管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建立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形式,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让每位金融消费者都能够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了年度考核目标,同时也纳入到了各网点的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当中,做到考核评价全面覆盖。在经营过程中如实告知消费者金融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没有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饰产品风险的信息,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说明,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在信息披露上,本行各网点均设有电子利率牌,并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利率政策。同时公布了业务收费标准,并严格按业务收费标准执行。在产品营销上,我行银行卡片有福祥借记卡、福祥贷记金卡、福农卡、福农一卡通、福农公务卡、便民卡六类,种类较多且各种卡的功能、利率、权限、收费等内容均不相同,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为此我行特针对不同卡片印制了相应的《用卡使用手册》、《福祥便民卡温馨用卡提醒》、《福农卡、福农一卡通、便民卡特色比较》等并要求客户经理在金融消费者领卡时必须发放《用卡使用手册》,如因客户经理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错误用卡产生的费用由客户经理承担。在信息安全上,我行保障了金融消费者的隐私权和个人金融信息权,从不向金融消费者发送营销性的金融产品信息,也没有发生信息泄露与非法使用信息的情况。为履行社会责任,营造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者氛围,一年来,全行上下按照监管部门及上级行社的安排,将金融知识宣传纳入长效机制,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及金融知识月活动,在全行43家支行,79个网点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2022年3月12-15日,本行汇同江淮村镇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湖南银行利用融媒体在微浏阳公众号推出有奖答题活动,活动参与人次137086人,知识点传播数321812次,访问量达150004次。 3月15日本行联合浏阳市公安局在微浏阳视频号推出防范电信诈骗Rap篇,点击观看量10万次,点赞2758条,分享转发5866次,收藏1490次,且本次视频播出后又分别在学习强国和平安浏阳公众频道进行了推送。派出300多名金融村官、村官助理、内训师深入到学校、社区、企业、老年活动中心、中心广场等场所开展残损币兑换及反假币、反电信诈骗、如何安全使用银行卡等金融知识宣讲普及活动,全行43个网点同步以电子屏、宣传海报的方式,在营业间大厅设置“公众教育服务区”,“金融知识”人工宣传台开展充分宣传。打造首个金融教育示范村,6月27日,我行首个金融教育示范村在张坊镇田溪村挂牌,通过设立“四个一”(即“一个宣传橱窗,一个阅读书架,一个咨询展台,一个宣传讲堂”),将基地打造成为集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教育活动开展、金融服务延伸为一体的综合性场所。除了硬件方面的投入,本行也加大了人力资源等软件方面的投入。“金融村官”们走村入户,通过摆摊设点、举办文艺汇演等方式开展线下宣传,为村民们带来了一场场有趣有料有用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让大家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十一、三农、小微金融服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打造金融村官品牌,全行派出265名金融村官、295名金融村官助理联系全市各个村(社区),扎实推行金融村官走访全覆盖、员工全参与、活动全连接、服务全融入、考核全挂钩“五个全”工作法,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发布“党建+金融村官”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聚焦于“投入更多”“服务更优”“环境更好”“费用更省”四大方面,进一步巩固农商银行的竞争优势。积极调优贷款结构,大力推动绿色信贷发展,密切关注花炮企业经营,与市工信局联合出台制造业战略合作三年规划,创新推出“科创贷”、“绿色贷”和“人才贷”等产品。全行信贷客户数达90278户,较年初下降3026户,累计投放贷款395.62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43.86亿元,按揭类贷款24.7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193.86亿元,发放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21554户,申贷获得率达99.97%。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客户数达到21356户,较年初增加2275户,贷款利率是6.30%。以贷款营销为重点,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客群的营销力度,贷款投放量实现了稳中有升。2022年累计投放涉农贷款309.53亿元,累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228.44亿元。坚持活动引领,依托“科创贷”“绿色贷”“人才贷”等专属产品,深入开展“百名金融村官帮千企”行动,全年共拜访企业客户2369家,授信143.41亿元,用信83.18亿元。积极推广“浏阳快贷”,累计授信37.12亿元,用信24.39亿元。拓展银医合作,为全市100%的乡镇医院、90%以上的村级卫生室提供结算服务。狠抓银校合作,抢开教育发展中心账户,基本账户开户率达90%。继续深化整村授信机制,开展小额农贷集中年审工作,共评级授信30.21万户,授信269.06亿元,户均授信11.5万元。持续建好客户黑白名单库,成功导入惠农快贷白名单超10万户,积极参与“村社分账”改革,对全市31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开立了结算账户,率先上线“三资”管理平台,出台村集体经济组织授信的指导意见,去年累计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1.6亿元的预授信支持。
第九章 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并参加表决监事7名;会议通过了《2021年经营管理工作报告》、《2021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1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报告》、《关于审议2021年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和津贴安排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并参加表决监事7名;会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审计的报告》;
2022年4月28日,采取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并参加表决监事7名;会议通过了《2022年度上半年经营管理工作报告》、《2021年绩效考评与薪酬机制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2022年11月3日,采取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了《2021年全面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质量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行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依法经营、制度规范、经营业绩客观真实,核心业务稳健增长,内控管理工作有较大的提高;本行经营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经营及管理过程中审慎、认真、尽职,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2.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经认真审查本行2022年度财务会计状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本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本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业绩真实,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任何保留或拒绝表示意见。
3.本行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收购资产事项。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及本行利益的情况。
5.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本行制订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6.审计报告情况
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对本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行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行董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对本行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本行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行董事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第十章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无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对外投资
三、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兼并事项。
四、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的关联交易为股东以及关联方的贷款。所有关联方贷款均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本行贷款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并正常还本付息,对本行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本行严格遵守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l.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2.重大担保:报告期内,本行除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3.委托理财:本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委托理财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含担保等)及其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行聘请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行2021年度法定和补充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
七、本行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重大事件
八、本行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违规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业务属于本行的正常业务之一,《章程》就审批权限做了明确规定,本行内部管理也针对担保业务的风险特点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从而有效控制了担保业务的风险。报告期内,本行没有违规担保的情况。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报告
1.审计报告(见附件)
2.财务说明书(见附件)
第十二章 备查文件
1.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3.《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湘公网安备 43018102000212号